第176章 路上捡了个小子(2/2)

投票推荐 加入书签 留言反馈

「我看这里秩序挺好啊。」

    入目所见,人流拥挤不说,那些商贩在卖力的招揽顾客,他们脸上的自信简直透露出一种嚣张。

    李富吐槽道:

    「那能不好麽?」

    「之前建军丶天虹把这里清扫了一顿,咱们还联手司徒浩南把其他的社团都给赶绝了,剩下的就是咱们洪兴跟东星的人。」

    「其他的古惑仔都知道铜锣湾是咱们的地盘,来这里的时间都少了。」

    林枫哈哈大笑。

    地盘安静好啊,这说明有秩序。

    不管是混乱还是和平,总归都是有秩序。

    关键是……谁制定这个秩序。

    先前铜锣湾的混乱,那是林枫有意为之的,要是不混乱,那怎麽能推广安保公司?

    安保协议要是不签署,他怎麽做下一步的动作?

    现在的铜锣湾形成了一个奇景:东星占据的那部分,依然是混乱。而洪兴占据的部分就不一样了,乾净整洁。

    不是司徒浩南没有能力,原因是两个社团的重心经营的不一样。

    铜锣湾这里人流密集,是做生意的天然好地方。

    相比司徒,林枫这里做的是「正」行,秩序自然是越规范越好。

    在一一看无一错版本!

    司徒那里难免会走点迷幻药之类的东西,秩序肯定不会那麽乾净。

    铜锣湾地方说大不大,要是老家的人过去,准会失望。

    不过话又说回来了,哪怕是整个香江,在老家人眼里那也只是巴掌大小的地方。

    林枫逛累了,随口道:

    「找个地方吃点东西吧。」

    李富笑道:

    「要不,咱们去西贡吃海鲜?」

    林枫自无不可。

    西贡可是吃海鲜的好地方,鲜活的鱼经过简单的烹饪,那就是无上的美味。

    这里的鱼塘做的尤其奶白鲜美。

    王建国对此大为的喜欢,然而他有一事不解,

    「枫哥,我瞧着这里地盘不错啊,怎麽没有听说强力的社团呢?」

    李富解释道:

    「不是你没有听说过,而是这里压根就没有什麽强力的社团。」

    王建国很惊讶:

    「这样的地盘竟然没有社团?」

    「是不是浪费啊?」

    林枫叹道:

    「这里就是个大农村,要来做什麽?」

    「人家这里还有地可以种,可以丁权可以建屋,傻子才会去混社团呢。」

    「社团呢,等闲也不会来这个地方。」

    「这里的人对社团很排斥的,没有几个社团可以立足。」

    王建国更不明白了:

    「不能吧?」

    「江湖上的几大社团都能在大城市立足,偏偏在这里立不住?」

    林枫好笑道:

    「亏你还是老家出来的,这里的宗族实力比什麽社团都厉害的多。」

    「人家靠的是血脉!」

    王建国一怔。

    血脉麽……那就没有办法了。

    要不是老家破除旧习俗破除的彻底,恐怕现在县乡以下的还被宗族把持着。

    即便如此,有些地方的宗族实力依然昌盛。

    林枫忽然停住了话语,对着某一处招招手:

    「衰仔,别在外边站着了,想要喝鱼汤麽?我请你。」

    李富和王建国同时拿眼望去,就见一个穿着破破烂烂的小子,大概有七八岁的样子,瞪着一双乌黑的大眼睛,喉咙不停地滚动,渴望的看着他们。

    李富上前蹲下身子:

    「小朋友,我们请你喝鱼汤。」

    流浪小子想了想,说道:

    「好!」

    李富没有多想,他只觉得这小子很有趣,被人邀请还要多想一下。

    哪里知道这小子来到这桌坐下之后,对林枫说道:

    「你有什麽事情能让我做的麽?」

    「我不白喝你的羊汤,白吃你的饭,我给你做事当做交换。」

    李富顿时愣住了。

    王建国刚要说话,突然看见了林枫的脸色,那是相当郑重的表情,于是明智的闭嘴。

    林枫给流浪小子盛了一碗鱼汤:

    「想要给我做,你现在的身子还不够。」

    流浪小子被鱼汤的鲜味缠的口水直流,可依然道:

    「你还是给我点事情让我做吧,我可没有见过无缘无故对我好的人。」

    林枫大笑:

    「你说的倒是没有错,人情债是最难还的。」

    「昔日淮阴侯韩信为了偿还一饭之恩,整整的花了千金。」

    流浪小子茫然道:

    「韩信是谁?」

    林枫没有笑话他,而是对他说了一个故事:

    「在香江,大约十三年前,有一个小家伙跟着自己的妈妈相依为命。」

    「后来,他妈妈得了重病,医治无效死掉了。」

    「小家伙无依无靠,只能流落街头,饿了要麽去菜市场找点别人不要的菜叶,要麽去翻那些随处可见的垃圾桶。」

    「遇到别人吃剩下的热狗,就觉得过节一样的高兴。」

    「只是这种日子可不常有,一个月碰上这麽一回就能够开心老长时间了。」

    流浪小子张大了嘴巴:

    「骗人,你穿的这麽好,吃的这麽好,怎麽会有这样的经历?」

    林枫耸耸肩:

    「我没有必要骗你这个小孩子,而且这又不是什麽值得骄傲的事情。」

    「跟你说吧,我小时候最常做的事情是乞讨,只不过那会儿的经济没有现在这麽好,没有人愿意把本就不多的食物分享给我。」

    「更多的是与野狗争食。」

    「旁人看见了,都以为我们不过是在争夺点残羹剩饭。」

    「可是,你懂得,不是那样。」

    流浪小子坚定道:

    「不是,那是在挣命。」

    林枫哈哈大笑:

    「对啊,挣命。」

    「我想要活着,要这份食物,哪怕他是别人吃剩下的残羹剩饭。」

    「对方也想要活着,也要这份食物,哪怕他是只野狗。」

    「生存的权利对于我们双方都是平等的。」

    「所以,我得用尽所有能用到的方法与野狗拼命。」

    「然后,把这野狗就当做了我的晚餐。」

    「老实说,野狗的味道不怎样。」

    流浪小子大为赞同。

    不知不自觉他对三人已经不怎麽排斥了。

    「那你怎麽后来就变好了呢?」

    林枫耸耸肩:

    「我遇到了我大佬啊,他那会儿卖鱼丸,我偶然过去,他就给我鱼丸吃。」

    「他算是为数不多的对我表达出善意的人。」

    「然后我就跟着他混喽。」

    流浪小子忍不住道:

    「那我能跟你混麽?」

    「我可以帮你做事的。」

    林枫笑道:

    「可以呀。」

    「不过你是不是得告诉我你的名字?」

    流浪小子有些沮丧:

    「我也不知道我叫什麽名字,我没有父母,我不知道他们在哪里,我也不想要知道他们在哪里。」

    「我就是天生天养,我给自己取名叫做天养生。」

    林枫微微一怔。

    认真仔细的打量着眼前的小家伙——这就是天养生?

    「那你就叫这个名字吧,纪念自己的出身也不错。」

    「英雄不问出处,纵然天生天养,也能做一番大事。」

    「先吃饭,以后你就是我的小弟了,记住我的名字,我叫做林枫。」

    流浪小子眼神又一股欣喜:

    「老大。」

    林枫揉了揉天养生的头,浑然不管对方一身脏兮兮的。

    「先吃饭,少吃点,吃个八分饱就行了。」

    「以后,你不会缺饭吃。」

    天养生连连点头:

    「是。」

    说是这麽说,但端起食物还是开启了扫荡的模式。

    不但喝了两碗鱼汤,还吃了一整条鱼,吃了七个牡蛎,再加上一碗炒牛河……

    然后林枫不让他吃了:

    「以后不会少你的吃的,好了,以后你就跟我住了,咱们先去收拾一下。」

    「你有什麽东西要收拾的麽?」

    天养生摇摇头:

    「没有!」

    林枫站起身,李富扔给老板一束银纸,众人准备回家。

    天养生看着眼前的车,难得有点犹豫:

    「老大,我……我身子脏,会把你的车给弄脏了。」

    林枫一把拉住他,扯着他上了车,

    「小子,你心乾净就好。」

    (本章完)

章节目录